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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堵站旅運服務規約 |
98年1月1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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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營業時間: |
| 一、依各站各級列車時刻表定之時間(含加班列車時刻)提供輸運服務。 二、預售票購票時間為上午6時00分至下午11時止。 三、各電腦售票站取票時間為上午6時00分至下午11時止。 | 貳、服務內容: |
| 一、列車等級:自強號、莒光號、復興號、區間快車、區間車、普通車。 二、行駛時間:依時刻表各次列車所訂運轉時刻。 三、補償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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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冷氣退費:按列車冷氣故障區間旅客所持乘車票票種之票價20%計算,尾數進整後退還旅客。 (二) 重號(退)費:各級對號列車發生重號且無預備座位可資改劃時,對於重號無座之旅客,按其所持乘車票票種及重號區間票價20%計算,尾數進整後退還旅客。 (三) 列車誤點賠償規定:凡因歸責於本局之事由(非不可抗力因素),旅客持用對號以上指定車次之乘車票(含無座票)搭乘火車,到站時間較時刻表到開時間延遲60分鐘以上者,旅客得憑該晚點列車乘車票(正本),於到達站(或中途站)辦理退還乘車區間票價全額。請參閱本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作業暫行要點。 (四) 協尋服務:旅客物品遺失或同伴走失時,可洽車站值班人員或嚮導員協尋。 (五) 醫療服務:旅客在車上或站內意外受傷時,可洽乘務人員或車站值班人員協助。 | 參、車票使用規定: |
| 一、車票種類及其有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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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車票種類:依據本局客運規章規定車票計分為普通票、定期票、團體票、包車票等4種。 (二)乘車票有效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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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單程票:對號入座者,限當日當次車有效,非對號入座者,未滿300公里1日,300公里以上未滿600公里2日,600公里以上3日。 2、去回票:去程聯依單程票之規定;回程聯,非對號入座者,依單程票有效期間加一倍後再加1日計算,但80公里以內仍限發售當日有效,對號入座者劃座後限當日當次車有效。未劃座者81公里以上自去程乘車當日起15日內有效,但80公里以內仍限去程乘車當日有效。 3、定期票:通用定期票有效期間30天,按復興號票價優待計收,以22日計算。計次式磁卡定期票視發售次數另定之。 4、團體票或包車票:於發售時約定之。 |
| 二、使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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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通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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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旅客搭乘列車種類,發售單程或去回票。 2、旅客在其乘車區間,連續搭乘不同等級之列車時,發售單程或去回異級票。 3、旅客持用較低票價之乘車票,改乘較高票價之列車時,發售加價票。 4、旅客持用減價換票證時,依其適用之列車種類及減價率發售減價票。 5、旅客在車上補票時,填售補價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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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定期票:旅客經常搭乘列車單程在150公里以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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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團體票:旅行目的及起訖站相同之旅客搭乘同一列車,其人數在10人以上,得發售團體乘車票,非對號入座團體票未滿50人者,由車站發售,50人以上或對號入座團體票,由本局核准後發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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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包車票:由本局核准後發售。 |
| 三、購買車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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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旅客乘車,請先購票上車,無票禁止進站乘車,無票或持用無效乘車票乘車者,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之5成票價。起程站不明時應自該次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完票站起算。 (二) 旅客購票時,請確認乘車票日期、車次、起訖站、並請當面點清找回零錢,如有錯誤,應立即要求售票員更正,事後不予受理。 (三) 兒童身高未滿115公分者,免費;滿115公分未滿145公分者應購買兒童票,滿145公分者應購買全票。前項兒童滿115公分而未滿6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免費;滿145公分而未滿12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購買兒童票。但由已購買全票或成年之旅客隨帶兒童人數超過2人者,其超過之兒童均應購票。兒童票價按成人票價半數尾數進整後計收。依前二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須由已購買全票或成年之旅客攜帶,每一旅客最多以攜帶2人為限,逾限者應購買半票。 (四) 愛心票:殘障者得憑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殘障手冊,按單程全價票價5折購買各級列車愛心票。其陪同乘車之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1人,於起程站乘車前應填具「愛心票購票單」,得購買愛心票陪同乘車。請參閱本局身心障礙旅客優待乘車作業要點。 (五) 敬老優待票:年滿65歲老人得憑國民身分證,按單程全價票價5折購買各級列車敬老優待票。 (六) 81公里(含)以上莒光號、復興號對號列車無座票8折計價優待。 (七) 定期票票價按乘車區間每日往返各一次復興號票價之和乘以計費日數(22日),再按票價85折予以優待。持用定期票之旅客,在該票有效期間內,不限乘車次數,可搭乘各級列車。 (八) 計次式磁卡定期票:使用次數50次者:票價按乘車區間復興號票價乘以85折(進整)乘以 50 計算。使用次數150次者:票價按乘車區間復興號票價乘以8折(進整)乘以 150 計算。 | 肆、退票: |
| 一、旅客持已填發「購票證明單」之乘車票、團體票或定期票申請退票時,應檢附該購票證明單一併繳還,方得受理退票。 |
| 二、 普通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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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非歸責於旅客之事由申請退票者,一律免收手續費。 (二) 普通車、區間快車、區間車、復興號以上列車無座之乘車票,退票免收手續費。 (三) 已劃座之對號列車乘車票,無論成人票或孩童票,一律按每人13元核收退票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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