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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票或持用無效乘車票旅客出站前應主動至補票處身請補票,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全區間之五成票價。
旅客自行改乘較高票價列車到達本站者,補收改乘區間票價差額,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改乘區間之五成票價差額。
旅客自行越站乘車到達本站者,依規定補收越乘區間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越乘區間之五成票價。
電腦連線補票機,需由人工操作,開立補票單據給補票之旅客,旅客再持單據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