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長與民有約時間公告
高雄港站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高港總字第09500599號
主旨:公告本站站長與民有約實施時間。
依據: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95年4月17日鐵秘二字第0950008839號函暨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95年5月2日高運段業字第095000197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時間:每星期下午14時至16時。
二、實施地點:站長室。
三、為利安排,請事先電話洽商相關事宜。聯絡電話(07)551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