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種:自強、莒光、復興、普通。
2、票價計算: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八五折減價尾數進整後乘以每冊張數即為回數票每冊總價。
3、有效期間:限發售當月份起六個月份內使用有效(如92.5.18發售,有效期間至92.11.17止) 。
4、每冊張數:各級列車回數票每冊均按三十張發售。
5、售票車站:各級列車停車站均發售。
6、自88.11.1起停售80公里(含)以內之回數票。
7、回數票於劃座使用或乘車時均應出示回數票封面正本始得持憑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