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服務:服務鈴響時→剪票員應迅速至車站門口尋找服務之對象身障者
→引導進站→已預購車票者引導其搭乘電梯至月台適當處所候
車→月台嚮導員於列車進站停妥後協助上車。
(二)、購票服務:購買當日車票→售票員應協助座位服務→如無座位時應尋找
座位。
預購車票→預售時間內之車票應協助調車票。預售時間外之車
票→協助代訂車票。
(三)、乘車服務:填寫身心障旅客乘車服務通報單→傳真到達站或電話告知到達
站。引導購票完成之身障者至剪票口→協助旅客搭乘電梯→協
助旅客到月台上搭車之定點車廂位置候車→列車進站停妥後協
助旅客上車→輪椅旅客準備渡板協助上車。
(四)、下車服務:接獲身心障礙旅客下車通知時→應於當次列車進站前派遣嚮導
員到下車定點位置等候旅客→協助旅客下車如為輪椅旅客應準
備渡板協助旅客下車。
(五)、離站服務:旅客下車完成嚮導員引導旅客到電梯處→協助搭乘電梯引導旅
客到出口處→如自備轉乘交通工具時協助旅客上車。
(六)、其他服務:身心障礙者如無自備轉乘交通工具時代旅客叫車服務。身障者
如需聯絡家屬時→代旅客聯絡家屬前來車站並協助旅客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