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身心障礙旅客乘車服務品質,便利其進出車站,上下列車,洽辦業務,並維護旅途安全。
服務對象係指身心障礙人士、老弱婦孺或行動不便需協助乘車者。
(一)接待服務 1. 由服務台人員受理。 2. 通知嚮導員協助乘車。 3. 通知相關到達站。
(二)購票服務 1. 由服務台人員(售票員)受理 2. 協助購票。
(三)協助乘車:由嚮導員專人協助使用輪椅或視障旅客進月台乘車
(四)下車離站: 1. 服務台接獲身障旅客到站通知。 2. 通報嚮導員於列車到站前至月台等候準備。 3. 嚮導員協助下車及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