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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要知道的平交道小常識

 平交道的危險

一輛行駛中的150節列車,在時速50英哩(約時速80公里)時,所需要的煞車距離為11/3英哩(2公里)。由於列車並無法像一般車輛僅需短距離的煞車距離,因此用路人更應注意自身之安全。

 公路用路人對平交道應有概念

◇在平交道上,列車擁有路權。 

◇列車需要相當長的距離與時間才能停止 。 

◇列車無法透過轉向來避免衝突。 

◇有關平交道的公路法規。 

 平交道的公路法規

道路安全規則第104--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一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左列規定: 

◇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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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3/10/2009本網站通過第一及第二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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