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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服務程序 |
身心障礙服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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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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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準 作 業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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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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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以愛心鈴通報乘車者,由服務人員出站引導至服務台,由服
務人員協助購票,並通報對方站及本站旅客嚮導
(二)旅客直接到服務台聲請乘車者,由服務人員協助購票,並通報對
方站及旅客嚮導
(三)本站由收發人員填寫[身心障礙旅客乘車服務通報單]並傳真至
對方站及通知當次車列車長
(四)本站旅客嚮導提供輪椅或鍍板協助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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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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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服務人員查詢旅客乘車日期車次後,通知售票領班有無適當座
位,由收發人員填寫[身心障礙旅客乘車服務通報單],並傳真及電話
通報對方站
(二)服務人員協助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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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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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獲起程站電話或[身心障礙旅客乘車服務通報單]傳真後,立即
通知服務台及旅客嚮導
(二)旅客嚮導提早至列車停靠適當位置等候(備妥輪椅及鍍板)協助
下車並引導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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