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眾意見調查分析
民眾意見調查設計及執行情形:分別在尖峰及離峰時段,針對車站硬體設備、服務態度及站場清潔維護等項目,對旅客作滿意度調查。
五、民眾陳情反映處理
(一)陳情案件作業規定及處理品質情形
1. 於服務中心設置「申訴中心」,並設有申訴電話03-9323801、03-9323804(其他部門電話亦可受理),由站長或副站長受理申訴陳情案件。
2. 旅客、民眾對本站或本路人員服務態度與服務設施之一般抱怨案件,依本站「申訴案件處理作業要點」辦理,情節重大或特殊案件則依本站「人民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管制作業要點」辦理。
(二)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管制情形
1. 人民陳情案件指定由站務主任專辦,依本站「人民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管制作業要點」,於「陳情案件管制登記簿」編訂列管號碼後,依最速件處理,由站長專案列管,隨時掌握案件處理情形與進度。
2. 申訴陳情案件處理結案後均以電腦建檔,建立資料庫,作為改進服務措施及教育訓練案例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