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作業暫行要點」修訂公告【2008/4/19】
為維護旅客權益,本局自96年1月1日起,旅客持用對號以上指定車次之乘車票(含無座票)搭乘指定車次到站時間較時刻表公告到開時間延遲60分鐘以上且符合要點規定情形者... <詳全文>